出口菲律宾玩具企业须重点关注《关于为制造、进口或分销供菲律宾市场的玩具公司发放经营许可证(LTO)的法规》标准要求、《2013 年菲律宾玩具和游戏用品安全法案(公共法案第10620号)》标签要求和《铅和铅化合物化学品管理指令(COO)》铅的要求。此外,菲律宾2000年后制定的玩具标准一般修改采用国际标准(ISO 8124),特殊玩具品类修改采用美国标准(ASTM),2000年前部分采用菲律宾标准(PNS)的项目及要求。
菲律宾玩具监管技术法规由卫生部DOH制定发布,玩具安全标准是由贸易与产业部DTI制定。进口玩具由海关BOC放行。
技术法规和标准
2007年9月,菲律宾卫生部发布《关于为制造、进口或分销供菲律宾市场的玩具公司发放经营许可证(LTO)的法规(第2007-0032号行政命令)》,要求所有在菲律宾进口、分销和制造的玩具均应符合菲律宾 玩具安全标准及其后续修正案。2009年1月,菲律宾卫生部发布该法规的修订指南?,增加“如果菲律宾 标准未涵盖的玩具产品存在安全问题,则以现有的相关国际标准为准”等要求。
2013年9月,菲律宾发布《2013年菲律宾玩具和游戏用品安全法案(公共法案第10620号)》,要求所有在菲律宾进口、捐赠、分销和销售的本地或国际制造的玩具都应符合菲律宾玩具安全 标准(PNS)中关于安全标签和制造商标记的规定,包括《菲律宾消费者法案(公共法案第7394号)》的相关规定。